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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12-22 10:03 信息来源: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问: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什么限制?
答: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主办: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承办: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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